第一条
本研究院全称为数据科学与创新研究院(Data Science and Innovation
Institute,简称DSII),是一家国际化的非营利性研究机构,以推动数据科学领域的全球创新研究、技术开发及其在社会各行业的广泛应用为使命。
第二条
本研究院秉承“创新、协作、责任、开放”的核心价值观,旨在通过跨学科合作和全球知识共享,提升数据科学在社会和经济领域的影响力和应用效果。
第三条
本研究院的宗旨是构建数据科学领域的全球性合作平台,推动前沿研究和技术应用,促进知识的跨学科融合,推动数据科学技术造福全球社会。
第四条
本研究院的活动与运营遵循独立性、开放性、合作性与透明性原则,严格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和国际规范,致力于推动数据科学的可持续发展。
第五条
本研究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。理事会是研究院的最高决策机构,负责研究院的战略规划、资源配置和重大事务决策。院长负责研究院的日常运营管理和研究方向的组织实施。
第六条
研究院设立学术委员会、特聘教授与专家委员会等咨询与指导机构,为研究院的发展提供学术支持和战略指导。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组成,特聘教授与专家委员会接收全球各行业领域顶尖人才的申请。
第七条
研究院下设多个研究中心和实验室,具体职能包括:研究项目的开展、创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、人才培养与国际合作等。
第八条
本研究院的主要任务包括但不限于:
1.组织和支持数据科学及相关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;
2.推动数据科学技术的产业化和社会化应用;
3.举办全球性学术会议、技术论坛和行业研讨会,促进数据科学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;
4.培育青年科学家,建立全球化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;
5.建设数据科学领域的全球知识共享平台,推动技术与行业的深度融合;
6.推动数据伦理和社会责任的实践与推广。
第九条
研究院与各国政府、企业、研究机构、学术组织及社会团体开展广泛合作,致力于形成国际化、跨学科的合作网络,推动数据科学研究的全球化发展。
第十条
本研究院聚焦数据科学与技术前沿的研究与应用,主要研究领域包括但不限于:
1.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:研究深度学习、自然语言处理、智能系统与算法优化等;
2.大数据分析与智能决策:推动数据挖掘、数据治理、智能商业决策等应用;
3.数据伦理与隐私保护:开展数据隐私、伦理规范及合规性研究;
4.智能系统与物联网:开发跨领域的智能互联应用与标准化体系;
5.智能健康与生物数据科学:推动精准医疗和健康数据的研究与应用;
6.绿色计算与可持续发展:推动数据技术在环保与可持续发展中的应用。
第十一条
研究院与各国政府、企业、研究机构、学术组织及社会团体开展广泛合作,致力于形成国际化、跨学科的合作网络,推动数据科学研究的全球化发展。
第十二条
本研究院设立智创奖,以表彰和奖励在数据科学及相关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,旨在推动全球范围内的创新与卓越。奖项评选秉承公正、公开、公平的原则。
第十三条
研究院每年举办奖项评选活动,对取得重大研究突破、产业创新和社会贡献的个人或团队予以表彰,并为获奖者提供资金、资源支持和平台推广。
第十四条
本研究院的资金来源包括社会捐赠、政府资助、科研项目收入、合作企业赞助及国际资助基金等。
第十五条
资金使用遵循公开、透明、合理的原则,研究院设立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,定期向理事会和相关负责人汇报财务状况,确保资金的有效管理与使用。
第十六条
本研究院承诺保持信息的公开透明,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活动、研究成果和财务报告。同时,研究院严格保护研究项目的敏感信息,确保数据和知识产权的安全。
第十七条
本章程自理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,解释权归数据科学与创新研究院所有。章程的修订需经理事会审议并通过。